離婚還要照顧​前公婆!張幼儀「生次子後遭拋棄」 徐志摩和陸小曼婚後「不顧父母」由前妻贍養送終


張幼儀和徐志摩離婚後的第一次見面,是在次子彼得的葬禮上。

回想當初生產完彼得出院的第二天,便單槍匹馬赴吳經熊家與徐志摩簽署離婚協議的那個日子,已經整整過去了三年。但徐志摩白紙黑字在離婚協議上承諾的那五千元贍養費,至今她半個子都沒拿到。

圖 | 次子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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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的3月19日,張幼儀與徐志摩的次子彼得(中文名:徐德生),病歿於德國柏林,一個星期後的3月26日,徐志摩趕到。

據徐志摩自己說,他是受命於老太太(母親)的旨意,來陪同剛喪子的張幼儀去旅行散心的。當然,徐志摩也認為自己作為父親,應該及時出現在次子的喪禮上。不過他此行更主要的目的,還是來避風頭的,因為他剛被哈爾濱警察廳廳長王賡下了追殺令。事情起因是徐志摩把自己一個很好的兄弟的妻子撬走了,這個好兄弟就是王廳長本人,他揚言要將鐵子徐志摩揪出來折埋。


綜上,徐志摩此行來歐,可謂一舉三得!他在歐洲足足窩囊了五個月,圈內公關部的老大哥胡適之才去信給他說:「你回來吧!王廳長決定不殺你了。」


1925年8月,徐志摩束裝返國。關於他妨害家庭的一宗罪,最終以王賡落落大方戴上綠帽,與其妻陸小曼離婚而告一段落。或許放過徐詩人,對王賡來說是最體面的台階。他叫囂殺徐志摩,但徐志摩的爸爸徐申如是浙江省硤石巨富,有「硤石皇帝」之稱,敢動資本家的兒子?王廳長多少有點發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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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徐志摩

不過徐志摩捅出的簍子,對張幼儀來說,並不是事不關己。徐志摩與陸小曼的戀情鬧得滿城風雨沸沸揚揚,還差點鬧出人命,徐家二老不可能不聞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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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張幼儀並沒有向徐家二老坦白自己與徐志摩離婚的事,如今不用彙報,徐家二老已經猜到了大概並憋了一肚子氣,就只等張幼儀回國親口承認而已。


1926年春天,張幼儀收到徐家二老的來信手諭,通知她徐志摩即將要迎娶陸小曼,希望她速回國內,走一下家族內部的離職流程。


實際上,早在四年前與徐志摩完成離婚手續後,張幼儀就該回國了。之所以沒有回去,是因為她為自己找到了一個正當的理由留下,那就是她要讀書,進修學業。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更深層次的原因,那就是她害怕。

張幼儀的封建思想深入骨髓,她認為「女人離婚是件丟臉的事,娘家會不想讓她回去,所以她只有三個選擇:賣娼、出家和自盡。」出於這種恐懼心理,張幼儀不知如何面見自己的父母、公婆,其心情猶如項羽無顏面見江東父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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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要是立馬回國,她必定面臨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第一種後果張幼儀自己已經分析出來了,「我是在沒有徵得父母同意的情況下離婚的,這個時候馬上回家,是很莽撞的舉動,也等於藐視自己不孝的事實。」故而迎接她的極有可能是娘家的冷眼和拒之門外。

第二種後果則是在回國之後意識到的。當時張幼儀在國內搭乘火車,即使時間已經過去了四年,她仍能在火車上聽見別人議論她的是非,內容還相當負面——「張幼儀一定長得很醜,而且思想非常落伍。」「要不然徐志摩幹嗎離開她?」由此推斷,如果四年前回國,針對她的輿論詆毀會更加惡劣,唾沫橫飛的人身攻擊有可能直接讓她社會性死亡。

正如她自己所說的,

「我恐怕沒法子忍受大家對我的注意,我會覺得自己好像是離婚的罪魁禍首,抬不起頭來;更會因為別人議論我而懊惱,而沒辦法不把他們說的話當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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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留下來,給這一場突如其來的婚變,還有遭受重創的自己一個很好的時間緩衝過渡,不失為明智的決定。

圖 | 1924年攝於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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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四年後,不能說以上擔憂消除了,但起碼張幼儀的思想已經發生了顛覆性的改變。「不在乎」三個字,輕輕抵擋了所有冷言冷語,所以她用「一無所懼」來形容蛻變過後的自己。

其實在1926年春天,張幼儀學業修滿,就已有回國打算,畢竟梁園雖好,非久居之鄉。但她沒有想到的是,徐家二老比她更著急,而著急的原因很明顯是希望她介入徐志摩和陸小曼的結婚問題。那一刻,張幼儀便意識到,自己雖置身千里之外,卻仍不可避免地成為了局內人。

然而,這恰恰又與她今後的意願相悖。她認為,目下與徐志摩既解除夫妻關係,則應與徐府劃清界限,凡徐家任何決議,均屬其內部家務事,而幼儀不過一外人矣。

束裝返國的行程中,回鄉家書已先行抵達娘家。張幼儀心中忐忑不安,她知道,在家裡眾兄弟姐妹絕口不提自己離婚的事,自己也從未向父母泄漏離婚的消息。但他們不可能沒有耳聞,又或許早已掌握「張家女兒被休」的信息。總之,張幼儀無法不害怕父母會用什麼態度對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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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到達上海站時,接她的兄妹已久候多時,不見爸爸的身影,但依稀可見媽媽正快步走過來。

一下站台,媽媽就抱住了她,她沒有哭,媽媽卻伏在她的肩頭抽泣起來。

「媽什麼都知道,他不愛你媽會照顧你。」

「別哭。只要我快活就好了,那才是最重要的。」張幼儀安慰道。

回到家裡,張幼儀首先向父親問好,父親頓了一會兒才接腔,詢問她在歐洲的生活點滴,卻隻字未提離婚的事。張幼儀感到驚訝,要知道,若不是沒有這樣傳統的父親,就不會有那樣傳統的她。但此刻父親既沒有惡語相向,也沒有採取封建家規懲罰自己。

圖 | 回國後與母親姐妹合影,戴帽的是幼儀


一得到張幼儀回上海的消息,徐志摩的父親徐申如便差人傳話,令她速來旅館議事。

張幼儀本可置之不理,但感念老爺一直以來對自己不薄,確實不能拍拍屁股就走人,理應當面交接好工作。

旅館的套房裡有三個人,老爺,老太太,還有徐志摩。徐家二老想要洗耳恭聽的,不外乎就是關於徐志摩的結婚許可。不管徐志摩簽署了什麼離婚文件,要是張幼儀不給出許可,徐家二老就不能同意他娶陸小曼過門。

因為事情沒有爭議,所以他們的對話很簡單。

「你和我兒子離婚是真的嗎?」徐申如問。

「是啊。」張幼儀平靜地回答。

「那你反不反對他同陸小曼結婚?」徐申如又問。

「不反對。」張幼儀搖搖頭。

說完,張幼儀告辭,徐志摩狂歡,徐家二老陷入了深深的失望。

這天過後,張幼儀算是辦完離職手續了,但她又回去硤石的婆家住了幾周。這個操作並不迷惑,因為她與留在婆家的長子阿歡已經五年不見。當然,母子團聚之外,作為一個離了婚的母親,她還迫切想「奪回」兒子,尤其在她預見老爺和老太太會把阿歡養得與徐志摩越來越像的時候。

在過去的五年裡,阿歡儼然成為了「留守兒童」,徐志摩已經不管阿歡了,在爺爺奶奶的寵溺下,阿歡的性格正走上另一條不歸路,將來極有可能變成「2.0版徐志摩」。

圖 | 阿歡與爺爺奶奶

按照中國的傳統,女人離婚是不能帶走兒子的,這是人盡皆知的規矩。但接下來事情的發展,令張幼儀感到意外。

她向徐家二老提出要帶走阿歡的時候,只呈上了兩個很普通且不具說服力的理由:

第一,當前國內軍閥亂戰,鄉下地方是衝突的高發地,阿歡去北京生活更為安全。

第二,北京的教育水平更高,阿歡可以接受更系統的教育。

用膝蓋想想就知道,上邊兩件事,徐申如彈一彈煙灰就能輕易辦得更好,沒必要把寶貝孫子物歸原主。但結果卻是徐家二老爽快地同意了張幼儀的請求。


走到這一步,張幼儀已經可以開溜了,並且要快。因為待在硤石的這幾周,鎮上的鄉親仍若無其事地稱呼她為徐太太,這使她尷尬之餘又極為不舒服。所以儘快脫離與徐府的關係,避免糾纏不清,對自己的名節大有裨益。

然而,就在張幼儀攜子進京前夕,徐申如冷不丁地告知她,已把徐家的財產平分為三份:一份給徐志摩和陸小曼,一份給她和孫子徐積鍇,另外一份留給他自己和老太太。

張幼儀了解後,頓時感到臉紅耳赤,彷彿心事一下子全被抖出來了。

徐家二老心水清得很,活到這把歲數年輕人心裡想什麼他們怎麼可能不知道,這個「兒媳」無非就是想連帶著孫子擺脫徐家。他們當然不同意,但不會明面說,而是繞著彎讓張幼儀去猜他們的意思——給你帶走兒子表明已做出最大讓步,給你分一份財產代表依然尊重你,但你不可以切斷與徐家的聯繫——徐申如這份令張幼儀受寵若驚的財產,正正捏准她的命門。

拿了,所有人都會知道,張幼儀仍與徐府存在親密聯繫,舌頭長的人又可以借題發揮了。


不拿,也可以。但要知道北漂是一項長期的艱苦事業,何況還帶著兒子。而且初回國內,張幼儀並無信心能找得到一份很好的工作養活自己和兒子。唯一的折中辦法,找徐志摩討要撫養費卻不符合她的作風,求娘家接濟就更加掉面子了。

想多無謂,張幼儀果斷要了。可能與一開始要與徐府「兩清」的初衷相違背,但她只是一個女人,一個太年輕的女人,不能完全依靠自己的能力在當時的社會獨立,更不能為了自己的面子而丟了生活的底子。

圖 | 張幼儀

徐申如這一招,姑且勉強叫「先禮後兵,欲擒故縱。」而且最精明的一點在於這筆財產不是一次性給完,而是固定每月給張幼儀寄去三百元。確實是老奸巨猾...哦呸...深謀遠慮。說白了徐家二老還是很捨不得這個賢良淑德的兒媳,否則一腳將張幼儀伸走也是易事。

張幼儀攜阿歡離開硤石不久,徐志摩和陸小曼就大婚了。張幼儀收到了喜帖,但沒有去。徐家二老也悶在家裡互為對手罵兒子。

大概過了一個月吧。張幼儀突然收到了徐申如從天津拍來的一封電報,內容很簡短:「請攜一佣來我們旅館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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