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婚前與男閨蜜「旅遊3天2夜」同住飯店!被抓包還回嗆「男友受不了退婚」結局掀熱議:我成全妳


在某些女生的眼中,男閨蜜的存在甚至可以與親情劃上等號,男閨蜜既可以像正常的閨蜜一樣向對方訴說自己的內心情懷,同時男性天生的洒脫性格又能讓自己毫無顧忌,可以說男閨蜜的存在綜合了閨蜜和正常男性的優點,在某種程度上也就成了女生的第二親情。

歸根結底,這件事涉及到一個主要問題:世界上究竟有沒有純潔的異性友誼?對於這個問題,其實爭議頗多,眾說紛紜之下並沒有達成共識,或許在某個具體個人的觀念中,我們不否認這個世界上還是存在純潔的異性友誼,只是這種「純潔」認定的標準和認可範疇僅限於這對戀人雙方,但我們沒辦法要求自己的戀人也要認可這個結論,戀人雙方對這個問題的迥異看法是導致這個問題的根源。

女友認為兩人外出旅遊三天兩夜很正常,自己只是陪伴男閨蜜散心,可是這位即將結婚的女生沒有設身處地地換位思考,感情和婚姻是需要互換立場地思考問題,而非單純地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假設自己的男友在婚前與所謂的紅顏外出旅遊三天兩夜,自己又會作何感想呢?相信自己的心中多少會有一定的排斥,因此,自己不懂得站在對方角度思考問題,這不僅是一種自私的表現,也是一種對待與異性交往的雙標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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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這裡面還存在一個細節,女友在婚前外出前夕,男友詢問對方去哪裡及其出去幹什麼的時候,女友避而不答,以致於男友發現這件事的時候暴跳如雷,這足以說明女友的內心其實深知事先告訴男友這件事會導致什麼後果,但她的這種隱瞞和先斬後奏的方式無異於是一種欺騙,「婚前自由」成了自己掩蓋這件事冠冕堂皇的借口罷了。

「婚前自由」並不等於絕對放縱,對於一個已經訂婚並即將結婚的女人而言,自己應該懂得與異性交往的紅線在哪裡,雖然從法律上來說,婚姻關係從領證的那一刻開始正式起算,但是從感情這一層面來說,兩人從正式確立戀愛關係起就需要履行與婚姻類似的義務,利用嚴苛的「婚前自由」概念對感情的階段進行正式劃分,其結果只會讓自己陷入糟糕的被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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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件事中,其實當自己決定要結婚的那一刻開始算起,自己就應該自覺地與所謂的「男閨蜜」保持一定的距離,「男閨蜜」的這個概念也應該修正降級為「異性好友」,愛情具有排他性,沒有哪個男人會容忍自己的女人與其他異性有超乎尋常的親密聯繫,反之,男閨蜜未來的妻子也同樣不會允許自己的老公與其他女人有過於親密的互動,從這一邏輯看來,男女之前的友誼在時間上不具備長期持續性,只是階段性男女雙方出於各自心理和情感所需而產生的一種模糊情感,一旦某一方的愛情降臨時,那麼這種模糊的情感就必須要退出舞台,糾纏不清只會讓愛情受傷。

平心而論,或許兩人多年的友情無法一下子斬斷,但是幫助失戀的異性好友,並不是只有單獨與之外出旅遊三天兩夜一種方法可行,語言上的安慰也並非不可行,只是在幫助對方解決問題的時候要注重自己目前的身份,什麼樣的人際關係對應著什麼樣的社交方式,這一點尤其需要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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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自己一時的「熱心」幫助而導致男友婚前要求退婚退彩禮,確實顯得得不償失,只是這件事卻讓我們看到一個道理:感情具有強烈的排他性,自己在交往的過程中,切勿用所謂的「男閨蜜」和「紅顏」等概念打擦邊球,這不是對感情的考驗,這是對感情的傷害和踐踏,最終為之買單並付出慘痛代價的必定是自己。


你們如何看待這位女友婚前與「男閨蜜」外出旅遊3天2夜的做法?歡迎大家留言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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